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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堂用書:
《社會科學研究方法》 第14版
The Practice of Social Research 14E
Earl Babbie 著;林秀雲 譯
課堂用書 |
《社會科學研究方法》 第14版 |
課程時間 | 2016. 09. 30 |
摘錄章節 | CH1. 人類的探究與科學 |
一、尋求真實
(一)源自公認真實的事實
(二)探索知識時常犯的錯誤與解決之道
- 精確性差異:以謹慎觀察,因科學觀察是刻意
- 過度概化:
- 選擇性觀察
- 不合邏輯的推理
二、社會的規律性— 社會研究的目的
(一)尋找社會生活中的規律模式:
描述、解釋
正式規範造就相當程度的規律性。
社會規範促成更多規律性。
(二)反駁社會行為規律性的論點:
- 有些規律太顯而易見:
對於「只知」事物詳盡記錄,仍是很有價值的工作。
ex: R. Merton & A. Kitt (1950) 參考團體理論;Darwin 愚人的實驗 - 規律性的「反例」
社會現象的規律性是以一種機率的型態存在,不會因為有幾個不符一般規則的個案而有損其真實性。 - 主觀意志的影響
主觀意志可以顛覆社會規律事例並非經常發生,設科學家可以觀察到社會現象的規則、影響、變遷。社會研究有「回歸」特性
三、社會研究的辯證
(一)個案與通則解釋
- 個案解釋:
以獨特個案式的細節,來解釋某個單一的情況。
例如:我在某科成績被當掉了,因為:(1) 經常失眠;(2) 爬不起來,就翹課;(3) 科目不熟悉且沒興趣。 - 通則解釋:
涵蓋廣泛經驗或觀察,企圖解釋某一類型的情境或事件,且只求解釋現象的一部份,而非完整。
例如:(1) 參加讀書會,成績普遍較佳;(2) 對學科有興趣者,相對於討厭該科者,其成績較佳
(二)歸納與演繹理論
- 歸納法:從特定的到普遍性的,從一組特定的觀察(尋找現象間的關聯性)到一個模式的發現(力圖探明已發現的相關性是否俱有因果性)。
- 演繹法:從普遍性推論到一個特定的結論。思考從「為什麼」推演到「是否」成立。由通則(業已確認的、比較普遍的因果規律)中推斷出解釋。
(三)決定論相對於自我的動力
- 「能夠」與選擇
- 「責任」
- 社會研究一般尋找方向:社會結構(互動、社會)影響社會個別成員的經驗與處境的方式。
- 健全的對不確定性或模糊事物的承受力。
(四)質化與量化資料
- 量化:明確性,容易資料加總、比較、摘要;可能喪失豐富意涵
- 質化:模糊性,補充細節、具有豐富意涵
四、課堂筆記
(一)解釋事件之方式
歷史學家:每個事件都是獨立、獨特、無一般化解釋的。
社科學家:將歷史相似事件,試圖抽出一組共通元素,歸納、演繹出通則,作為一般性理論,以描述、解釋未來狀況。
(二)名詞解釋
- 變項:社會科學研究變項以及不同變項之間的關係,人們身上帶有變項特質,因此與人有關。
- 屬性:(類別、數值)來表示變項,描述一個研究對象的特徵或性質。
- 變數:會發生變化的指標。依變數:dependent/ response/ outcome variable 自變數:independent/ explanatory variable 變數發生的可能原因
- 知識:事實(fact)與信念(belief)的結合,即被相信的事實。用各種方式使聽者相信。
- 理論:理論是在其他條件不變下,陳述結果變數(依變數)以及解釋變數(自變數)間的關係。—> 對真實情況的簡化,因此只有好壞的差異。
- 科學:為是可在經驗上被檢證或否證的陳述。
ex.1 太陽從西邊升起。 — 可以檢證得即為科學 - 科學的理論:其他條件不變下,自變數與依變數間的關係,可以在經驗上以機率方式檢證或否證(提出科學性說法,使其能夠被他人檢驗)
(三)套套邏輯(tautology):自變數與依變數同一個,只是將同一件事做另外一種陳述,所以不能被驗證、否定。
ex.1 他離開我因為他不愛我了
ex.2 上帝是全知全能 — 無法用觀察,以檢證或否證是否有神。
ex.3 人可以根據過了幾次生日來預測他的年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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